倉庫耐火等級低
- 最后修訂: 2013-07-24
倉庫耐火等級低
為進一步催促社會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制莫來石纖維針刺毯,堅決遏止重特大火災事端的發作,6月16日,石景山支隊依法對一處1000平方米危險彩鋼板倉庫進行查封。
石景山支隊監督員對麻峪要點區域進行查看時發現,該區域一單位倉庫主體修建為聚苯乙烯夾心彩鋼板布局,其焚燒功能和耐火等級均不契合《修建設計防火標準》第5.1.1條的規則。監督員當即責令其期限整改,奉告其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強調了危險能夠致使的嚴重后果。6月12日,監督員對該單位進行復查,發現該單位仍未消除火災危險。對于這一疑問,監督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查看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則,給予該單位倉庫予以暫時查封高鋁纖維,并需求該單位對存在的火災危險當即著手整改。該單位負責人表明對處理結果無異議,并表明將全力合作消防支隊作業。
下一步,石景山支隊將緊密結合“打基礎、除危險、創安全”百日專項舉動作業,催促社會單位及時進行自查、巡查,實在消除各類火災危險,為全區營建杰出的消防安全環境。